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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藏族宗教文化的环保功能

 

【作者】 拉毛草

【机构】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浅论藏族宗教文化的环保功能

 

甘肃甘南州合作市藏族小学 拉毛草

 

  【摘 要】 一个民族的生态文化就是该民族的人、自然、社会在协调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整套规范人们日常生活秩序的文化。生活在高原上的藏族经历几千年的发展,在严酷的自然环境中创造了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典范,形成独特的藏传佛教,也将其信仰化在高原生态文化的方方面面。藏族宗教文化其中苯教与藏传佛教的持续影响,使宗教在人的内心筑起了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道德屏障。当今人们面临着严峻的生态危机,宗教以更加生活化的方式积极参与环保,而宗教以其特有的环保理念、功能和实践方式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宗教环保运动积极参与环保事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关键词】 苯教;藏传佛教;环保;生态;功能

  千百年来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先民深深地与自然融合在一起,按照自身的文化标准对自然环境施加影响,使之明显呈现出高原独特的人文景观,即自然与人文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式;人与自我人与社会的活动准则和价值观念等等。
  一、藏族宗教文化的基本特征
  恩格斯说:“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于是就产生了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不得不思考这种灵魂对外部世界的关系。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1]宗教信仰的观念、崇拜对象和崇拜方式直接受生存环境和社会经济的生活、物质生产方式的制约。宗教文化是构成民族文化的重要部分,它是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标志,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载体。世界上每一个民族都有其宗教信仰,不同社会时期的宗教形态不完全相同。对于生活在世界屋脊的藏民族来说,特殊的生存环境和生产方式决定了其不同于其他民族宗教信仰内容。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宗教生活几乎成为每一个人人生的重要部分,影响到藏民族的民族性格、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和道德情操等。
  (一)苯教的基本特征
  人类自诞生以来,就与大自然共处于一个矛盾统一体中,既有人类改造,利用自然的一面,又有人与自然万物共存的一面“藏民族生活在高山峻岭之间,天地与人世间高深莫测的变化,使他们感到天地间有超乎于人类的精灵存在,宗教的观念逐得以产生。”[2]原始宗教苯教和佛教本土化后的藏传佛教成为生活在高原上的藏民族的精神信仰。其中苯教(严格讲是指雍仲苯教或系统苯教)是藏区的原始宗教,苯教形成于何时尚无定论。现在,一般认为苯教是佛教传入西藏以前就已经在藏区本土广为流传的一种古老宗教或民间固有的土著宗教。因此,我们常常把它称为藏区的本土宗教,是一种土生土长的多神宗教,它的宗教观念是以原始宗教的自然崇拜和鬼神崇拜为主,主张“万物有灵”,以为周围世界的物质与人一样具有灵性存在。从宗教发生学的角度来看现在我们所说的苯教是经过改造而系统化、理论化的宗教,尽管它保留了原始宗教的信仰特点,但已经不是典型的原生性的宗教,而是介于自然崇拜和人为崇拜之间的一种宗教形态。或者可以说,苯教具有原生性宗教和创生性宗教两大宗教形态共同的特点。如果相对于原始宗教来说,雍仲苯教是一种创生性宗教,就藏传佛教而言,它似乎又是原生性宗教。如果从文化方面说,苯教是藏族宗教文化史上的第一次宗教文化融合的结果,即本土原始宗教文化与周边外来宗教文化第一次融汇的产物,也是藏族原始文化向奴隶文化转型的结果,是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和分散的部落社会结构相适应的文化,它代表了藏族文化的原创性。
  (二)佛教的基本特征
  佛教在印度兴起后,逐渐向外辐射,其中佛教在藏区的传播和兴起就是佛教向外发展的一个重要例证。自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藏区至今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期间与苯教经历艰难曲折的斗争,最终在统治者的扶持和倡导下,融汇藏族传统文化和苯教的某些仪轨,逐渐形成独具特色的藏传佛教,成为我国佛教内部的三大派系之一。
  二、佛苯下的高原藏族生态文化伦理观
  (一)苯教万物有灵影响下的生态文化伦理
  19世纪,泰勒通过民族文化之间的比较,在文献与原始部落材料的论证中,提出了“万物有灵”的假说。并指出:“万物有灵的理论分解为两个主要的信条,他们构成了一个完整学说的各个部分,其中第一条,包括着各种生物的灵魂,这灵魂在肉体死亡或消亡之后能继续存在;另一条则包括着各个灵魂本身,上升到威力强大的精神行列。”[3]
  1. “三界”伦理观
  “三界”伦理观,即在苯教中把世界分为天、地和地下三个部分,是早期苯教对自然界的基本观念。认为这三界之中都居住着神灵,各司其职。天上是“赞神”的居所,地上是“年神”的居所,地下是“龙神”居住的地方,三界没有统属之分、等级之别,分别居住在世间三界。人世间的各种苦难、万事万物的兴衰都与三界中的神灵有关。
  2. 天神伦理观
  天在藏民族眼中不仅仅是一个自然的天,而是一个有形的,有灵气的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神。苯教祖师辛饶米沃切(登巴贤若)传说是从天而降。另外,在藏区几个较大的部落也各自认为其祖先来自天界。如萨迦家族认为其祖先是来自天界的玉色。
  3. 卵生世界的善恶伦理论
  卵生世界的神话是藏族先民的创世神话,也是苯教关于宇宙起源的基本观点,是对自然界的最基本知识。它既是对神奇自然界的探索解释,又是对自身社会道德伦理的关注,其核心是藏族先民已经认识到善恶、美丑等二元对立与和谐共存关系。卵生世界的二元论是对立与和谐的统一。
  (二)藏传佛教中的生态文化伦理思想
  佛教传入藏区,藏民族在短短的几百年时间内,就能够以苯教的思维水平,全面的吸收发展了近千年的佛教,根据自身的文化特点和需要,兼容并蓄、灵活应用,创造了文化史上的奇迹。佛教中的六道轮回、缘起性空、因果报应等基本思想,成为藏民族行动的标尺,成为他们评判一切社会现象和自然现象的标尺。
  1. 六道轮回论
  佛教生命观的基调是众生平等、生命轮回。佛教对生命的理解非常广泛,佛教的众生平等是超越人的范围,是宇宙一切生命的平等:一是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即不同个人、不同群体、不同人种的平等;二是有情众生之间的平等,即一切有感情有意识的生物,包含了天、人、阿修罗、饿鬼、畜生、地狱六道众生。佛教主张六道轮回,即处于六凡之中的生命在没有解脱以,依据自身的行为获得来世相应的果报。主张一切生命都是平等,而且是相互转化的,提倡善待一切生灵,戒杀、放生、报众“六道轮回”是佛教众生平等的思想最主要的理论根基。从六道轮回的角度来讲,六道众生曾相互作为父母,每一众生都曾获得其他众生的恩德,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切众生平等,而以众生的平等讲,众生都是佛性,不仅生命平等,佛性也平等。
  2. 因果报应论
  因果报应的现世观强调同类必生同类果报,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佛教倡导“十善业”即: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欲、不瞋、不痴;因果报应的主体是自己,强调的是自作自受。因果相报,无法转移开他人它物。因此,因果报应对藏区人们的社会生活有强烈的诱导作用。
  三、万物有灵伦理对高原藏族生态文化的影响
  (一)自然崇拜
  自然崇拜是古老宗教的主要内容,藏族也不例外,因他们对大自然对社会的各种现象的认识和了解极少,加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在与大自然的斗争中处于一种无能为力,被大自然完全支配的状态之下。久而久之藏族的社会里出现了“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从而藏区就有了家喻户晓的“每个村有一个喇嘛,每个地方有一个神山”这一点我们在甘南藏区随处可见如一碌曲县为例几乎几个村之间就有个喇嘛庙每个村都有属于自己村的神山并且山山水水都附有一位神,而且每一位神几乎都有一个动人的传说。如全体藏民共同崇拜的神山主要有:雅拉香波山,他是全藏族人崇拜的最古老的神山,是最高之神。《敦煌本吐蕃历史文书》记载:
  “在众多树木之中,以松树最为高大。”
  “在大江大河之中,以雅鲁藏布江碧水最为流畅”。
  “而雅拉香波(神山)乃最高之神”[5]
  (二)神灵禁忌
  第二章中提到过苯教的三界伦理观,苯教的任务是“下镇鬼怪,上祭天神,中兴人宅。”所以,在苯教徒的观念当中,天地.地下都居住着神灵,宇宙每一处都是他们的整个宇宙的主宰,他们拥有强大无比的力量,谁如果不小心侵害或破坏他们的东西,就要受到他们的惩罚。藏人的观念当中人们不可以在人间焚烧不干净的东西,这样污秽的烟雾会弄脏了天界的神灵,因而会遭到各种灾害,人们在户外劳动或行走的时候,藏族人会特别注意不破坏或侵犯“鲁”神的家园,他们相信“鲁”神一般居住在各种各样的水里或水旁边的低下,泉水是人们深信的“鲁神”的住所,一般藏族人不会往水里扔不干净的东西,更不会在泉水里或旁边大小便,以免身患各种疾病。“鲁”神在藏族民间受到极大的崇拜,无论是原始的苯教徒,还是佛教徒都常年举行与“鲁”神有关的法事活动。藏族人觉得“赞”和“念”也活动在人间,所以人们对他们也很敬畏。他们雄强威猛,游荡于高山险谷,认为在人间无处不是他们居住的地方,于是人们绝不敢破坏他们的住所,对于神山上花草不能随意采摘,更不能砍伐树木、乱丢弃杂物,所以在藏区我们仍然可以看到很多原始的自然物,使得这些地方我们更能感觉到人类家园的自然美。
  四、藏传佛教的荫护对高原藏族生态文化的影响
  (一)不杀生,广结善缘
  不杀生的道德观念是藏传佛教传入到藏区后,逐渐内化到藏民心中的精神信仰和物化到传统文化中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不杀生是藏传佛教中首要的戒律,是虔诚信众的“四根本戒”[6]和“五戒之首”[7]。佛教认为一切生物皆有佛性,一切有情众生是芸芸众生中的一部分,其生命的价值应该受到尊重,不能随意杀害,杀害生灵就是杀害佛性,是恶业,死后会坠入地狱,换句话说,人不是世间万物的主宰,反对自然界中的生灵是把给人类提供的天然食物进行随意杀害。因此,杀生为恶的观念深入人心,不杀生就需广善结缘,从大型动物到幼小昆虫,凡是有生命的皆忌讳杀害,由于生活必须有杀生的行为,人们通常通过宗教仪轨来赎罪。这就是每天定期或不定期的“放生”,每年藏历4月15日放生节是藏民最重要的宗教节日。
  (二)众生平等
  众生平等、慈悲博爱源于佛教的“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众生皆能成佛”的佛教哲理。在藏民眼中,一切众生都是平等的,不存在等级差异,同在一个轮回中受苦,只不过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认为动植物界都处于三恶中,生活艰难悲惨,比人更苦,更要有慈悲之心去对待他们,“要消除偏袒之心,要引发平等心,也就是对一切众生起瞋恨之心。”[8]
  五、总结
  无论是“万物有灵”思想的苯教还是“众生平等”的佛教,藏民族对生命与自然物种的保护,显然对青藏高原这个世界屋脊的生态环境予以了相当程度的保护。正是他们这样自觉的行为或观念的千年传承,才使其他生命享受着平等的对待,博爱的眷顾,自由的生活。青藏高原,成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地区绝非偶然,这是藏民族形成已久的珍爱万物,善待大自然的传统理念所决定的。今天,当我们面对恶化的环境,再想想人类的未来时,相信这些积极地因素将带给新世纪的人们以新的触动和新的思索。
  参考文献:
  [1]丹朱昂奔.藏族文化发展史[M].甘肃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
  [2]格勒.藏族早期历史与文化[M].甘肃教育出版社.2006年5月。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人民出版社.1972年。

 

  • 【发布时间】2015/4/17 22: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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