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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社会原因

 

【作者】 青措卓玛

【机构】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犯罪的社会原因

 

青海省海南州同德县民族寄宿制小学 青措卓玛

 

  【摘 要】 本文从犯罪的社会原因的概念,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以及犯罪与社会的发展到社会恶习的影响等诸方面做了简单探讨。具体分析犯罪的社会原因,并相应提出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对策,要根本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全党全民以及各行各业努力推广并贯彻与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极其严峻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与严格管理,防患与未然。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我国公民犯罪的程度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 社会原因;犯罪影响;社会环境;净化社会原因;法律

  犯罪的社会原因是社会中那些决定,促使、引起犯罪产生的社会因素的总和。而犯罪是一种个人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个人的行为是受意识支配的。犯罪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对其本质属性和存在机制进行的考察,人们获得了一系列关系犯罪的社会根源,犯罪的本质、特征和形成原因等方面的种种认识。因此人们进一步认为犯罪是人的思想,行为和社会相互作用的结果。强调犯罪原因不能仅仅只从个人身上去找,二者不能偏废。从犯罪与社会的关系来看,因为人的思想和行为主要受个人所处的社会大环境有关。所以社会因素更大程度上是犯罪产生的主要原因,将犯罪原因的研究视野从个人所处原因转移至个人与社会相结合的角度,标志着犯罪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犯罪虽然存在着个人原因,但对于社会来说,犯罪的社会原因是不可忽略的,可以说犯罪的社会原因是犯罪的根本原因。或者说是犯罪产生的根源。社会原因虽然从根本上决定了犯罪现象的产生和村在,但并不表示有社会矛盾的存在就必然产生犯罪也并不表示有社会原因的客观存在就必然每个人犯罪,社会因素只是具体犯罪产生的原因之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万事皆有因,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是不存在的”。犯罪这种社会现象如同其他事物一样,都有其原因,如果把犯罪作为一种结果,那么引起犯罪结果的诸多现象,即构成了犯罪原因①。因此,我们说犯罪原因是一个多质多层次性的、综合的、变化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关系统,它包含有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自然环境因素以及文化等多种因素。这诸种因素有机结合而形成一定的罪因结构时,便可能导致某种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
  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是指犯罪产生的各种社会因素。它包括诱发犯罪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社会管理和人文自然环境等等因素与条件。例如社会的工业化过程,促进了都市化的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多,诱发了人的金钱欲大增,一方面使一些人为了满足无限制的金钱欲望,追求纸醉金迷的享乐生活而犯罪。另一方面又使许多人看到自己生活水平低于富有者,产生心理不平衡,从而走上贪污、盗窃、抢劫、诈骗……等等犯罪道路。此外,交友关系、家庭、学校、社区环境等不良微观社会环境的影响,都对犯罪的发生起着积极作用。且现阶段我国违法犯罪的社会原因主要有:
  1、政治体制中的某些弊端,降低了预防犯罪的功能。我国政治制度是好的,但在具体操作中还有不完善甚至是缺陷的地方,如干部官僚主义作风,以权代法,以法代政,法制机制不协调等。这些弊端减低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的功能,在客观上给各种犯罪留下了可乘之机,为滋生犯罪提供条件。
  2、经济方面的某些不良因素,诱发了人们犯罪。一是指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多元化分配方式所产生的不公平现象,引起人们利益关系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又会助长一些人以非法手段猎取财富,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导致违法犯罪。由于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期,自我控制力差,容易被激发违法犯罪。二是商品经济中的某些消极因素,诱发一些人的投机心理和冒险心理,为追求个人、集团、单位的非法利益,而不顾人格,不择手段,进而走向犯罪。三是指在改革中管理上出现了某些漏洞和真空,社会上有些人利用这个机会,投机获取非法所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其中有部分就是青少年。
  3、社会矛盾激发某些人们违法犯罪。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相矛盾,人们物质文化需要得不到满足,而采取非法获取的方式,走向违法犯罪;不同社会利益群体间的矛盾,不能及时解决,使矛盾激化、滋生不安定因素,进而激发了人们犯罪;人与人间利益摩擦的冲突不能正确解决,激发了人们犯罪。
  4、不良的文化教育影响,导致人们违法犯罪。不良的文化教育影响主要是文化教育的内容,对人有严重的腐蚀作用,使其受到损害,进而违法犯罪。如:文化生活中的封建残余思想,家庭教育的溺爱纵容等,学校忽视理想和品德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歧视学习成绩差的血色怀念感,课余生活单调等。
  二、犯罪与社会的发展
  犯罪是社会中的一种特殊现象,它在社会中的存在对社会现存结构必然有一定的影响,而且对犯罪的社会判断也必然社会结构变迁的影响,这种交互关系在犯罪观的社会判断有其特殊的意义。
  (一)犯罪作为社会的特殊现象对社会现存结构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
  (1)犯罪对当前社会最引人注目的影响是它对现有社会秩序的破坏。犯罪在本质上是对现存国家统治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所赖以建立的社会秩序基础的破坏,任何社会都有社会矛盾,而在国家统治之下的社会中,冲突性矛盾的极端爆发形式就是犯罪②。犯罪起着削弱国家统治能力和社会凝聚力的作用。
  (2)犯罪态势和社会变迁具有紧密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犯罪对现存社会秩序的否定而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社会变迁的助动因素。另一方面犯罪态势随着社会变迁而变化。因为犯罪行为是在突然的迅猛的社会变迁中发生的,是在和新的社会环境失去适应能力的情况下发生的或者是在新形势下,深求他们原来的生活方式和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而在这些传统形式被破坏的情况下发生的。
  (3)犯罪对当前社会的影响中更为复杂的是对社会某些方面的正面效应即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
  (二)对犯罪的社会评价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会有实质的变化
  犯罪的社会价值评价是依照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做出的,而社会价值观在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社会背景已经有所发展的情况下往往有实质性的变化③。因此,对犯罪的社会价值判断在实质上会随着社会的历史发展而变化,具有类似形式的行为在一个时期可能被认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而在另一个时期就可能被认为是无害的正当行为,反之亦然。然而,法律对于犯罪的形式规范评价却不一定总是和社会价值的实质评价随时保持同步发展,由于法律条文规定的技术操作,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价值观和变化设有引起法律形式变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在引起犯罪现象的社会因素中,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种种冲突是最主要的根源之一。这是人们对犯罪原因进行总结所形成的共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经济动力推动下终会趋于更加合理完善。犯罪现象由此大幅度减少是可能预见的事实,同时人类文明的进步将使社会的自我调整机制得到加强,也是相信犯罪将会减少的一个重要的理由。
  三、社会恶习的影响
  社会是一个大学校,它直接影响着人们的健康发展与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腐朽东西也不免感染了现代社会。因此社会风气污染,都对犯罪的产生起着直接或间接作用。现在社会有三大污染,即赌博、黄色书刊和录象带、非法出版物、实践证明这些已经成了直接杀手,使之堕落,犯罪。再者,随着经济的发展,拉开了各职业人员经济状况的档次,有钱万事通,恃财而傲,从而强化了“向钱看”的社会心理意识。攀比风盛行,吃穿讲究正宗名牌等,就使得以谋取钱财为目的的人犯罪随之大幅度增加。据《法制报》刊载:有为十七岁的高中生,曾每次获过三好学生奖状,进入高中后越来越觉得读书没劲,目睹做生意的富人阔户吃好穿好而大学毕业的读书人个个生活清贫,于是整日梦想有朝一日也要当个阔老板,不久他认识了几个做生意的大哥,经常进餐馆逛舞厅,日子过得舒适又潇洒,然而终究不能老是花大哥们的钱,于是他偷偷地从家里拿,后发展到外面偷,自认为无人知晓,越偷胆子越大,终于被抓进了监狱④。成为了社会的罪人。因此社会恶习害人深。有如下特点:
  1、社会恶习存在区域广,城乡遍处有。沾染社会恶习的人员年龄跨度大,男女老、中、青、少年,概莫能外。以赌为例,玩麻将、玩扑克,十玩九赌,区别仅在于赌注的大小而已。有家幼儿园的教师发现“东、西、南、北、中”等字不少孩子认得最快,记得最牢,便在夸奖之余问是谁教的,哪知孩子异口同声地说:“麻将!”
  2、社会恶习顽固不化。有的社会恶习是几千年封建社会残余下来的,虽经岁月涤荡,风吹浪打,却根除不了,或死灰复燃,就在于它改头换面之后,在时下找到了适宜生存的土壤,故而尤显顽固;有的社会恶习,虽属新近从国外传入,却因与某些国人骨子里的劣根性一拍即合,因而迅速蔓延,如嫖娼、吸毒。
  3、社会恶习迷惑性强。由“小恶”而大恶,由“小坏”而大坏,不断蚕食善良和正气,有恶习上身的人平时认为小毛病而已,或以“社会风气如此”自我安慰,等到病入膏肓,悔之已晚!此外,社会恶习的蔓延与扩张,与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金钱观错位、社会宣传教育表象化、社会监督机制弱化等都有很大关系,这些或多或少为社会恶习提供了“恶长”的环境。消除社会恶习,预防和减少犯罪,应成为全社会正直善良的人们的共识。在具体工作中,学校、家庭、社会、职能部门应紧密配合,立体作战,有目标、有规划、循序渐进,谨防反复;约束和监督机制要到位、要得力。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个人,要能识真假、辨善恶、鉴美丑,要从善如流,嫉恶如仇,持之以恒,不让恶习上身。当然,在洁身自好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只自扫门前雪,还应有同社会恶习作斗争的勇气。若人人都视清除社会恶习为己任,我们的社会风气根本好转就不再是一句空话。
  四、社会中犯罪产生的原因
  (1)首先,人的心理及犯罪意识的形成是由人们生活在其中的社会环境决定的。例如,一个人从幼年到少年,青年,从初级意识到世界观的不断改造。无不是在其生活中的社会环境事物的影响下,经过接受、反射、定型的学习过程直接形成基本的心理.并一生受着环境的左右。这种意识活动的过程,就是人脑对客观世界刺激的一系列反射活动的过程。这种反射活动是物质世界。环境信息在人脑中的反映,人的意识内容总是其周围环境的内容。因此,环境的优劣,家庭教育的得当与否,学校教育以及社区环境,交友关系等的积极或消极影响,对青少年的心理意识形成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2)其次,社会生活环境决定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所谓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是指在一定的世界观,人生观指导下群体或个体社会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它包括人们对衣食住行、劳动工作、待人接物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价值观、道德观、审美观以及与这些观念相适应的行为方式和生活习惯等。无论是盲目模仿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还是自我设计的有意识,有理想的追求,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都会从其生活的社会环境中找到生活的原型或者是有选择地汇集各种素材,综合成一个自我理想和目标,然后自觉不自觉地照此行事,以至形成习惯性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违法犯罪者的反社会行为模式,像偷、扒、抢行为的养成,也都是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同样,一个人一旦有了不利于社会的行为、心理、根本的解决途径是改变其生活环境。比如家庭环境不好,调整其家庭环境。交友不当则要调整其交友关系等。总之,要消除其生活环境中那些产生反社会行为,心理因素。因此,消灭客观存在的反社会行为,心理滋生的环境,则成为改造人,矫正人的反社会行为,消除人的反社会心理的基础。
  (3)从社会学的理论看,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将经过几个不同的阶段,逐步从社会中学到生活技能,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从而树立起基本的人生观念。这个过程也是一个由环境决定,由环境塑造人的过程⑤。如上所述,像违法犯罪者的偷、抢、扒等行为都是反社会行为养成,也都是在社会环境中形成的。例如,一个青少年在社会化过程中,逐渐地在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各种社会组织,环境里模仿,学习,接受,并养成一定的行为方式与习惯。最终形成的行为方式是适应社会需要型的,还是反社会型的,归根到地,取决于他或她所受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与教育。社会环境提供的行为模式,生活方式,思想,对一个人的社会化具有决定性的塑造作用。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社会化过程中学习,接受了社会上存在的那些反社会行为思想, 模式、现象的结果。
  五、净化社会原因产生的犯罪
  人们大部分时间在社会上生活,不良的社会环境是有害于人们的身心发展。所以要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反对以各种形式美化的宣传,消除腐败现象,纠正不正之风,动员社会综合做好帮教工作,控制减少犯罪的诱发因素,广泛开展对文艺作品的评价和介绍。提高人们的辨别能力和腐败能力,自觉抵制黄色书刊的毒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当然还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如人们的生活环境和条件,加强思想教育,法制教育,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对后进生要做耐心细致的帮助教育。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应配合家庭和社会及时做好帮教挽救工作。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使我国公民犯罪的程度得到有效的预防和控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要日益完善犯罪的社会原因,对我们的社会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促进社会的和谐,有力的减少犯罪,有效地控制犯罪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居乐业。使我国的公民在一个和谐,和平的社会环境中生存。
  参考文献:
  [1]参见《社会与文化犯罪》 许章润著作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6年出版
  [2]参见《犯罪学》 库兹涅佐娃著作 群众出版社 1989

 

  • 【发布时间】2015/9/22 1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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