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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意义

 

【作者】 董韵涵

【机构】 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15级音乐教育

【摘要】 歌唱艺术是一种将语言、情感和音乐结合起来的艺术形式,声乐作品的演唱是艺术美的创造活动,声乐美学作为音乐美学的一个分支,在一定程度上声乐艺术始终伴随着人类生活与社会发展。本文就声乐艺术美学在歌唱中的作用、地位为重点研究对象,论述如何体现声乐艺术美学在歌唱中的作用,研究声乐艺术与声乐歌唱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是促进声乐艺术前进发展源源不断的动力。

【关键词】 声乐表演;音乐美学;歌唱艺术;
【正文】一、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作用
  (一)音乐美学的现实意义
  音乐美学的研究涉及哲学、心理学、社会学角度以及作品自身的特性等角度来进行分析的。
  从哲学的角度来看,首先要知道“音乐的本质是什么?音乐的内容是什么?音乐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等等。这些问题都与哲学认识论存有极为密切相关的联系,它是音乐在哲学中最根本的性质,是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研究中最首要的问题。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主要涉及“音乐创作、表演及欣赏中的心理过程是怎么样的?观众是如何感受音乐的?音乐又是以何种方式供人们欣赏的?”等等。从20世纪至今,心里学对音乐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自然科学基础和前提,为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的研究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涉及了“音乐的社会功能、价值标准、延续性和继承性”等一系列的问题。
  从音乐作品自身的特性来看,则涉及了作品的结构、构成因素及内在因素等一系列问题。音乐美学作为一门学科,应该是一门有综合类因素一起构成的整体。对音乐进行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音乐作品自身的特性来研究,它们之间包含着一定的内在联系与关系。而任何的一个孤立的解释对于音乐美学和声乐表演的研究都是片面的。只有将上述的四个方面统一结合起来,才能构成真正的音乐美学体系。
  (二)声乐表演的作用
  所谓声乐表演的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体现,一是来自表演的本质,既创造性的再现,促进与推动声乐艺术的繁荣发展;二是作为创作与欣赏的媒介,为观众提供审美享受和快乐,培养和引导人们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能力。因此,声乐表演的作用正是由以上两点体现出来的。
  声乐表演队欣赏者的作用则体现在表演的过程和音乐作品自身的内容当中。从根本上来说,表演的目的就是要把音乐作品传达给观众,并且影响观众。因此,表演者与欣赏者各自的主题活动,便形成了一个传达与接受的过程,并且这种过程既是相互影响的,又是相辅相成的。声乐表演者作为音乐美的传达者,它担负着培养和引导欣赏者审美能力的重任,不断地提高欣赏者的感知能力与鉴赏能力,是声乐表演者的一大重任。
  (三)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作用
  声乐表演作为一度创作后的再现环节,在完成再现与创造的同时,能使词曲作者在实践中检验自己的创作思路,也可以在观众的审美反馈和歌唱家的再创造过程中了解音乐作品的审美价值和社会价值,从而促进作者的不断创新与修正。对于歌唱家而言,技巧不是问题,而更加重要的则是歌唱家本身对于音乐作品的理解与感受,对作曲家意图的感受、对音乐作品所传达的思想感情、自己对音乐对音乐作品的共鸣是否达成了一致、是否加入了自己的见解等问题。因此,音乐美学的研究也就是音乐表演实践中的内在精神。它直截了当的反映了声乐表演的实践和对作品实践的好与坏。
  通过运用音乐美学来研究音乐表演,是正确且有效的方法。正因为音乐美学是研究音乐整体本质的学科,才可以使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对音乐表演的实践直接和可行。所以,音乐美学的研究方法适用于所有音乐实践活动的研究。
  二、 声乐表演中的美学原则
  (一) 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所谓真实性,一方面是将乐谱视为一个最基本的根据,而另一方更要重视作品的历史背景以及本身的风格特征。音乐表演作为原作品的二度创作,仅仅忠于原作品,它的真实性是不够的,还需歌唱家将自身的创造个性与作品相结合起来。个性作为表演成熟的标志,它一定是在忠于原作品的基础上表现出来的。
  石惟正在《声乐学基础》一书中写道:“声乐艺术表现这个概念的本身也是一个系统。系统中的首要的要素是艺术表现的动机——指令;其他要素皆为体现艺术表现指令的各个方面:以器乐前奏、间奏、尾奏以及临唱前吸气为契机,以及面部表情、体态为载体的感情先现和延留;感情、声音和语言相统一的歌声;和歌声默契配合的器乐演(伴)奏;感情所需要的表情、体态律动和动作。”由此可知,剩余表演的真实性和创造性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和作用的统一。从主观上看,作品的存在是一种主观化的客观,音乐实践又是主观对客观的把握,二者相互渗透、相互协调与统一。
  (二) 历史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所谓历史性,即创作作品时所处的历史背景和时代特征。所有的音乐作品都是历史时期的产物,是特殊历史时期的存在物。历史性就是音乐作品创作的基础。例如:浪漫主义时期的舒伯特和舒曼、印象主义的德彪西、民族乐派的柴可夫斯基和格里格的音乐作品,这些都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产物,每首作品里都附有当时的历史气息与时代特征。
  所谓时代性,表演者所处的时代特征与历史作品之间的辩证关系。时代性具有不可替代性,并且时间上也存有相对持续性。
  因此,歌唱家必须将历史性与时代性统一起来,从历史的角度把握作品的风格,并且加以再现。
  (三) 技巧与能力的统一
  技巧是声乐表演的基础条件,但光有技巧又是远远不够的。声乐表演作为培养人们审美能力的媒介,要向人们传达声乐作品的内容和情感,而技巧只是一种表现手段而已。
  声乐表演是由表演者投入情感所表现出来的艺术效果,是歌唱家将感情运用声音来传达给观众欣赏的人们知觉的东西。因此,声乐表演更多的是一种情感的表现形式。
  石惟正认为,声乐表演应该以“艺术为主,是目的,技术为从,是手段,二者缺一不可,而且也不能颠倒主从关系。歌唱必须从感情、情绪的需要出发,它的演唱效果也要用听者感受到感染,享受美感,引起共鸣的程度来衡量。”所以高超的表演技巧与完美的表现能力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技巧就没有表演,脱离了表演,也就谈不上技巧存在的价值。
  三、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的意义
  音乐美学的审美作用,是音乐作品的内涵所在,不同的作品、不同的创作者和不同的表演者对音乐美学内涵的理解是不同的。音乐美学寓于哲学中,是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因加尔顿说:“音乐作品一般是用不十分严密的规则‘记录’下来的,由于记谱法的不完善,这样的规则决定了它只是一种示意图示的作品,音乐这时只有声音基础的几个方面被确定下来,而其余的方面(尤其是作品的非声音因素)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中,至少在一定的限度内是变化着的。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只有在作品的具体演奏中才能完全纳入意义单一性并得以实现。”因此,只有将音乐美学与音乐表演相结合,才能充分地发挥其作品的表现力。它要求歌唱家既要对音乐作品的历史意义和内涵有深刻地理解,还要通过自己的观点和情感去演绎,真正的使音乐表演的创造性得到充分的体现。
  千百年来,声乐表演都在不知不觉中践行着各种美学原则。而正是音乐注入了这些美学思想,才使音乐作品更好的赋予了灵魂,才能给观众带来美的享受。声乐表演中的美学思想是音乐作品中的美学向现实的转换,是声乐艺术实践活动最后完成的关键,是值得声乐艺术研究工作者探究的问题。
  综上所述,音乐美学对声乐表演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它为声乐表演艺术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使声乐表演更加富有魅力。并且它不仅仅是一门独立的学科,更是每位声乐表演者应该重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 刘沛,《音乐表演的测量评价》,《中国音乐》,1990.2期
  [2] 管建华,《中国音乐审美的文化视野》,陕西师大出版社再版,2006
  [3] 齐易,张文山,《音乐艺术教育》,人民出版社
  [4] 石惟正,《声乐学基础》,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
  • 【发布时间】2017/11/1 1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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