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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语法教学及其检讨

 

【作者】 刘国华

【机构】 四川省西昌市第七中学

【摘要】

【关键词】
【正文】  从字面上看,“语文”首先是用作交流的。既作交流,就有书面上和口头上的两种基本形式,口语交流除了语音语调大体相同之外,用语也要差不多,此外,还有没有什么要求呢?当然有,那就是还要有一定的遣词造句的规矩,如普通话定义中的“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所言。由此可见,在语文教学中,语法教学不可忽视。
  但是,从当前的初中教材编写、教纲要求、教师关注度层面看,语法不仅仅被淡化,甚至逐渐被抛弃;而从考点覆盖面上看,它又无时无刻不是一个顽强的存在,这显然有悖于中国教师们求大求全的心理,我们的教师,遵循着一贯的“有备无患”“广种薄收”原则,尽可能多的灌输知识,有时候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然而在语法教学上,却显得小气了。什么原因?一是老师不好教,学生不好学;二是受了英语教学的影响,据一些有识之士经验之谈,英语国家学习母语从来不讲习语法,英语还是说得相当顺溜,于是对英语考试中的语法题目口诛笔伐,故而,现在的考题中语法题目大大减少。我们不禁要问,英语考题中的其它题目是由什么材料组成的?是石头吗?木材吗?钢筋混凝土吗?都不是,而是单词;是一个一个的毫无联系的单词吗?不是,而是有着语法关联并连贯而成的句子。问题显而易见了,不管英语国家、阿拉伯语国家,还是有着五千年历史的汉语国家,既然是语言,里面少不了语法,既然有语法,我们怎么可以避而不教呢?但我们的教师教了吗?当然教了,但是不够情愿,因为教纲里没有规定,考纲里没有涉及,教材里布局也相当局促,把它装在书页下边的一个方框里,作为选学内容仅供参考;学生欺负它的偏僻地位,当作狗皮膏药弃之如草芥。于是,语文教学中唯一具有一点连贯性的知识被分割,被轻视,被枪杀了。难怪人说,“语文不用学”“是人都可以学”“人人都可以辅导”“学也是白学”。没有语法的语言当然容易学,认字谁还不会呢?初生的婴孩还不会认字呢,他们只会咿咿呀呀的哭闹,居然活下来,可见语法真的不重要。一些专家的高见,和嗷嗷待哺的幼孩不谋而合了。
  然而我们的语文教学中,却发现诸多的不自在。比如修改病句的题目,初中高中都很常见,学生仅仅依靠反复诵读读出语感吗?不可否认,语感会有的,可是毕竟是感觉。好比学习驾车,既要有理论知识,也要有实际操作。而病句的分析亦是如此,首先总得有一点语法知识,然后验之于语句,找出其中的病根;或者语感之后,证之于语法,以求得确凿的依据。不然,语文真会成为人们的笑话,“闭了眼睛打分也能八九不离十”。再如古文中的倒装句,没有现代汉语语法知识也会让学生如坠雾里,而初中不做要求,因为没有要求,而且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大家避之不及,而古汉语现代汉语搅作一团,更是难上加难。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三两年之后,进入高中,这些曾经视为畏途的知识将会一一呈现。可以这样说,初中的语文教学,我们缺失了一块重要的内容,即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教学,它的直接后果就是学生对现代汉语的知识体系缺少整体观照,以及高中阶段在病句分析、文言翻译(特殊句式判断)、语言运用及写作能力上的全面溃败。
  鉴于此,在初中阶段,我们应该具备怎样的语法知识和能力呢?
  首先,专家们应该把语法知识以专题板块的形式呈现在教材中。根据现代汉语语法层级特点,可以将其分解到初中三年的教学任务中,初一上期安排语素知识,下期安排词和短语的知识;初二上期安排单句知识,下期安排复句知识;初三上期安排句群知识,下期可以安排一个现代汉语语法知识总表,便于学生的阶段复习和整体感知,从而建立语文的框架体系,且与各种阅读文本的知识体系形成并立的系统。如此一来,语文也和理科一样,有知识的层级和能力的渐进,从而拒绝那些投机取巧的学生凭借灵光一现或鸿运当头玩语文于嬉笑之间。
  其二,语法教学要掌握好尺度。过去的初中教材也安排了语法,可是有的教师就是讲得太深入细致,效果反而不好。比如“语素”的知识,简单了解即可,它是最小的语法单位,有单音节、双音节和多音节之分。词、短语的知识就要详讲,词包括结构上和性质上的分类,由于词的结构与短语结构关系密切,而短语与修改病句和语言运用又相关联,一环扣一环,正好证明语文也是父母双全、有因有果、并非石头里蹦出来的不良子弟。而词性的知识,运用更广泛,相应的句子成分,对应相应的词性。比如主语和宾语,主要由名词代词及名词性短语充当,谓语主要由动词和形容词及其短语充当,但不及物动词和形容词不能接宾语,定语状语补语也是由相应的词性充当。据此,根据词语所处的位置可以判断它的词性,反之,根据词性,可以推断它的句子成分,有了这些知识储备,句子语法上的问题大体上可以解决了。举个典例,“在老师的耐心教育下,使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互相爱护的道理”,“在老师的耐心教育下”是介宾短语,置于句首,有且只能作状语,此种句式容易出现消除主语的情况,看后边的分句,“使”是动词,一般作谓语,应该在句中位置,却在句首,基本可以判断,这个句子缺主语,并且“懂得”的动作发出者应该是“我”,而“我”却在动词后,应该作宾语,固然有作兼语的可能,但“使”之前缺少了陈述对象,所以,该句子缺少主语是确凿的,如此,根据成分(位置)和词性,可以对照判断。此外,对于古文中的倒装句现象,以及虚词的用法,大概也能够各个击破。初中教材中著名的例句“何陋之有”,虽然不少学生知道这是一个宾语前置句,可是又有几个人能够详解呢?“何”是代词,置于句首,与“陋”组成名词性短语,可作主语,与后面的“有”难以贯通成句,但它是动词,用来陈述动作的发出者,而“何陋”不能发出动作,所以或是动作的承受者,故应在动词之后,从而产生了文言中的倒装现象;再从它的位置看,置于句首和句末的一般为名词或代词,句中的是动词或形容词,“何陋”是名词性短语,可在句首句末,“有”是动词,应在句中,所以“有”应置于句中,那么,“何陋”必是宾语置前了;再从作者的情感表达角度看,是为了强调,故而使用倒装句。古人重视礼仪,重要的置前,这是惯例。再如“之”的“取消句子的独立性”的用法,学生基本上只能机械的陈述,又怎能说出个来龙去脉呢?事实上,“之”的“取独”用法,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主谓谓语句或“什么事怎么样”的句型,如果“之”字短语作谓语或作主语,那么,句中的“之”一定是“取独”用法。词性知识与句子成分的知识合二为一,相辅相成,或能够让学生做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或许可以相信,语文也可以像中医一样,打通任督二脉,学习可以更畅通更快乐。
  如果说语法只与修改病句相关,那么,我们可能还没有很好地认识语文。但凡一个句子,它里面都涵括了语法知识、逻辑知识、修辞知识以及方方面面的常识,语法是要我们说得清楚,逻辑是要我们说得严密,修辞是要我们说得漂亮,常识是要我们说得得体。我们常常听到一些词不达意的表达,看到许多啼笑皆非的表述,这是谁之过呢?推究起来,语法当然是一个方面。所以,我们的语文教学不仅不能忽视语法,还得好好教,好好学,把话说清楚了,才对得起五千年的华夏文明。
  • 【发布时间】2019/9/10 19: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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